■蒋夫尔
据报道,高考结束后,新疆至少有4万名考生的信息正以百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销售,4万条信息打包价为800元。网上叫卖销售高考名单的“公司”很多,并且直接留有QQ号、电话。
笔者认为,考生的信息资料属于个人隐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而“泄密”,很明显构成了侵权。再则,如果这些考生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很有可能带来不良的后果,轻则损害了考生本人的合法权益,重则可能会破坏高招正常秩序。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该高度关注这些信息的来源、流出途径以及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查贩卖高考考生信息的行为,对其依法进行查处打击,切实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有关部门应该严加管理,完善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高考考生信息泄密的渠道,维护正常的高校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