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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维护考生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3
本报讯(记者 黄蔚)近日,教育部召开深入推进阳光工程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会议。

  杜玉波充分肯定2010年高校招生工作,回顾了2005年以来阳光工程实施情况。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为着力点,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更加严格完善的招生工作运行机制和体系,有效规范了高校招生和学生报考行为,维护了考生利益和教育公平,为端正教育行风作出了贡献。阳光工程的成功实施,充分说明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首要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招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不搞形象工程。

  杜玉波指出,在推进阳光工程的同时,高考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改革考试科目和内容。更加注重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16个高中新课程省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二是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2010年80所本科高校、120余所高职院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和单独招生试点,分别录取1.6万和6万名学生。三是16个省市试行分省命题,建设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提高命题质量。四是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全面实现远程网上录取,22个省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有效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五是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考生入学机会公平。他说,高考上接高等教育,下连基础教育,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人才培养选拔影响很大。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高考制度改革。今年要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

  杜玉波要求,2011年高校招生要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一要保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高考安全负总责,完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全程管理,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保证高考安全顺利举行。二要推改革,新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要精心组织,已实施综合改革的省份要总结经验,加快将高中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评价体系的步伐;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要坚持导向、加强管理,积极探索综合评价选拔方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省份要完善志愿填报系统和流程,确保改革稳妥进行。三要促公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教会“要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招生程序和信息公开公示的要求,加强对高考加分、艺术、体育等特殊类资格审查,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让招生在阳光下运行。四要强服务,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适时进行预警宣传,落实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做好特殊困难考生参加高考工作,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王立英指出,阳光工程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在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要进一步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她要求,针对高校招生存在的问题,要强化执法监察,一是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保证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加分政策执行情况和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以优化服务质量为目标,保证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坚持招生监察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积极化解招生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以深化行风建设为抓手,保障阳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将行风建设要求落实到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将阳光工程实施情况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天津、辽宁、浙江、云南等省市教育厅(教委)或教育考试院,复旦大学、四川大学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分管高校招生及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高校分管招生或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林蕙青召开了部分省市教育部门和考试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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