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计划以解决2002年以来沉淀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兼顾少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新一轮对口支援关系,坚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原则,采取以岗定人、择优选拔的方式,严格进行资格和政治审查,签订培养协议后,选派到援疆省市进行为期两年的培养锻炼。
培养期间计算工龄、发放生活补贴,期满后就业不再实行试用期。培养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面向自治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自愿留在援疆省市就业和自主择业的,自治区和援疆省市给予支持和鼓励。第一批培养1.2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援疆省市和自治区各级财政需分别投入2.2亿元和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