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加为收藏
关于冒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名称的道歉声明
作者:FroG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4

通化天仁英语辅导报社有限公司(曾用名:英语辅导报社)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的《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与英语辅导报社关于建立<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基础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协议书》已于2007年11月失效。合作期结束后,英语辅导报社、天仁时代(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东北师范大学许可,以“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学研究中心”名义举办各类比赛、评比、颁发证书、组织活动、召开年会、设立实验学校、对外发送文件,并在出版的《英语辅导报》《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英语考试研究》中使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名义主办或宣传。对此,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先后依法做出裁决。英语辅导报社、天仁公司、天宇公司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错误性、严重性,相关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市场秩序。为避免社会公众混淆误认,消除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东北师范大学造成的不良影响,英语辅导报社与天仁公司郑重承诺,全面、依法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在今后的企业经营和业务宣传中不再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名称。

最后,谨向东北师范大学诚挚道歉,希望得到贵校谅解。

特此公告

 

致歉单位:

通化天仁英语辅导报社有限公司

   天仁时代(北京)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化天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文章录入:maisie    责任编辑:fro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英语辅导报语文学习报数学辅导报素质教育报考试与评价英语“四位一体”教学网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全国中小学英语学习成绩测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