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表示,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根据需要对中小学进行必要的抽查或复查,一般不组织全省性大面积的检查评估活动。河南省同时规定,省有关职能部门进校检查,应事先与省教育厅协商。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2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