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学生明年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由财政和家庭共同承担
本报讯(王军 李小委 记者 陈瑞昌)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以学校为单位,开始为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明年1月1日起,该市22.08万名普通中小学生、13.9万名中职学生将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该市普通中小学生参保不限户口年龄等条件,以在校学习为准,由学校集中组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由财政和家庭共同承担。其中,具有市区户籍的在校独生子女,每人每年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00元。非独生子女在校生,每人每年缴纳140元,财政补助60元。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个人每年缴纳的费用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解决。学生属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员,个人每年只需缴纳60元,财政按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孤儿等特殊学生,其参保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该市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的医保,实行财政、学校和个人三方筹资机制,即财政每年每人补助60元,学校补助40元,学生个人缴费100元,其中学生户籍在徐州市区和外地已迁入市区的,按规定必须参保;户籍未迁入徐州市市区的,按照不重复参保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引导学生参保。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