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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7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13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 刘琴 柴葳)截至12月12日,北京、上海、浙江、宁波、福建、湖北等13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已将中职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全部发到学生手中,其他22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正在陆续发放中。这是记者从教育部今天举行的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记者见面会上获悉的。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介绍,为贯彻国务院资助政策精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多次组织中职资助工作会议,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个配套文件,在9月下旬下达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预算,10月中旬以来,还组织督查调研组赴四川、重庆等地开展调研,督促各地把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政策。地方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相继出台实施意见和管理措施,健全地方中职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资助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北京、上海、辽宁等省市建立了省级政府奖学金,甘肃的兰州市、临夏市等建立了学费减免制度,陕西省建立受助学生身份认证与信息发布、受助学生流失报告及经费监督检查两项制度,重庆市建立了受助学生流失报告及经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湖北、湖南、陕西、山西等都建立了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资助工作更加规范。

  地方配套资金基本到位。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各地根据地方财力状况,确定了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北京、湖北、重庆、云南、西藏、甘肃、宁夏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职助学金,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各省配套资金也是省级财政拿大头。上海、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浙江省积极筹措资金,扩大了学生资助范围,覆盖率达到100%。

  省级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到位。现在有26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成立了专门负责中职学生资助的机构,其他各省也有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湖北、上海、江西、山西、重庆、四川等6省市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秋季开学后,各中职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校内评审、公示受助学生的程序,做到了资助政策公开,资助标准公开,受助名单公开。

  目前,助学金发放工作也已基本到位。截至12月12日,北京、上海、浙江、宁波、福建、湖北、广东、深圳、海南、四川、云南、青海、宁夏13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中职学生的助学金已经全部发到学生手中,其他22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正在发放,目前大部分发放到学生手中。很多校长反映,中职资助政策的落实确实减轻了中职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受助学生以及家长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此同时,政策实施促进了中职学校顺利完成扩招任务,有力推动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据悉,2007年秋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突破了800万大关。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1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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