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加为收藏
广东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将获退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广东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将获退费

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服务年限为5年

  本报广州12月18日讯(记者 赖红英)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明年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对2008年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将实行每年6000元的上岗退费标准。

  据悉,广东省2008年应届及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有30多万人。为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办法》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高校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要与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任教协议书;任教一年退一年费用,本科毕业生退费以4年为限,专科毕业生退费以3年为限。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从教的服务年限为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民办学校从教,需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5年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

  据悉,广东省教育厅将及时统计汇总全省相关地区农村学校2008年的教师需求计划,争取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19日第1版

文章录入:lily    责任编辑:lily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英语辅导报语文学习报数学辅导报素质教育报考试与评价英语“四位一体”教学网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全国中小学英语学习成绩测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