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中可以看出,管理者深深地意识到,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已成了困扰基础教育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问题,成了关系到能否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的重大问题,成了影响到一代人能否拥有健康的身心这样一个大问题。《方案》所提要求既刚性又具体,表明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决心。然而,要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并不是通过下发一纸文件就能落实的,还要依赖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教师等各方面人员的切实执行。
其实,此次《方案》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新规定。
早在1994年和2000年,原国家教委和教育部都曾先后就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出过明确而详尽的规定;2005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各地也对如何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提出过许多具体的要求。
但是,在众多的政策规定下,我国中小学生的在校时间、作业时间、睡眠时间并未得到保障,学业负担过重现象并未得到缓解,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少实打实、硬碰硬的执行力,缺乏有力的监督、落实、惩处等配套措施,特别是缺乏从上到下教育行政部门对政策的执行力。
规范的教育需要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规定,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工作者要增强执行力,按照规定去实施教育行为。这就需要教育行政管理者率先予以执行,并认真对照教育政策法规对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者的教育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从而在整体上科学、合理地规范和引导教育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目标。
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只重规定不重执行的做法,从一定程度上会消解教育行政法规的严肃性,会削弱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活动中的功能。因此,素质教育要想得到扎实有效的推进,增强教育执行力势在必行。2007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在调研基础上发布了40条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除了各种详尽的减负、教育改革措施以外,特别加强了对学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治理假期违规加班补课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组织检查组随机抽查暗访,不给当地打招呼、不用当地人员陪同、不接受地方食宿安排,发现违规办学行为一律严处,校长受处分,学校被通报。有了教育管理部门如此强硬的执行决心和力度,全省学校纷纷放弃了加班加点的做法,师生终于有了安心享受假期生活的机会。
由此可见,要解决我国基础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已不仅仅需要改变观念和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定,更重要的是需要加强教育执行力,尤其是来自于教育行政管理者的执行决心和强硬措施。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23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