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改造农村初中校舍
凡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一律无偿划拨
本报讯(记者 陈巍)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凡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无偿划拨。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并出台了减免收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悉,为使青海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降低校舍建设成本,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学校建设上,经青海省政府同意,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实行减免收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凡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无偿划拨;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部门要全额免收;对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提供服务的单位要给予免收或减收。
此外,对施工单位承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依照降低一个工程类别的标准收取费用,并免收国家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电补贴费。该省要求,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要依法查处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同时,青海省将对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各项目县实行简报制度、倒排工期制、工程进度双月报制度、问责制、综合检查制、项目公示制、监督举报制、宣传引导制度等八项制度。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11日第1版